当前位置:首页 > 知识

电表安在室外百米处 修个电路花费数万元 ,支出者质疑:表前表后责任划分不合理

中国支出者报报导(记者张恒)“家中突然断电了 ,政府电网大连中山区供电公司的维修工人检查后告诉我,我们家户内电路完好 ,断电原因可能是从电表进入家中这段电缆出现了难题。按照电表前归电力公司、电表后归读者的tmgm外汇平台原则,需要住户自己想办法处理。”近日大连吴先生向《中国支出者报》记者反映 ,他在该小区住了20多年 ,一直以为只有家里的电路坏了才该读者自己管,从没听说过维修责任还有表前表后之说。

更让吴先生不能理解的是,他家的电表距家中有150多米之远,也就是所谓的表后距离是150米 。吴先生介绍说,他们小区电表都统一在楼的西侧 ,吴先生住在偏东的位置,且这段电缆全部埋在地下1米多深的地方。如果找大连电力部门施工 ,大约需要四五万元,TMGM外汇平台杠杆自己机构施工也需要两三万元。

电表安在室外百米处 修个电路花费数万元,支出者质疑:表前表后责任划分不合理

记者在该小区采访时了解到  ,小区住户的水表也涉及这个难题。该小区的自来水表统一在楼的西侧 ,与电表箱遥遥相对 ,已经有七八户居民户外水管出现漏点,自来水集团也以表前表后作为产权责任分界点 ,居民水表后出现事故,维修一次少则七八千元,多则2万多元 。

11月25日,《中国支出者报》记者针对该小区因水电“表前表后”的责任分界点引发的支出纠纷,采访了物业、ECMarkets外汇平台政府电网 、自来水集团 、法律学者等 ,探究水电表表后维修费用到底应该谁来承担。

业主 :家里断次电,损失4万多元

吴先生告诉记者 ,出现断电现状后 ,他们通过物业帮助协调,政府电网大连中山区供电公司派来了修理班长,检查后发现,故障是从电表后段到入户这段地下电缆的难题。维修班长告诉吴先生 ,按条例他们只主管表前,不主管表后,即从电表到入户的这段,供电公司不主管维修。

无奈 ,吴先生只好自己找工程队,刨坑挖沟,换线加施工,共计花了2万多元。期间由于断电造成吴先生家安装的室外热水器发生冻裂 ,损失达1.8万余元,一共损失了4万多元 ,但哪个部门都不管,吴先生质疑有关部门的表前表后条例是否合理 。

吴先生说,他也和邻居们探讨过,以前确实忽略了这个表前表后的难题。他们认为 ,按常理,只有从入户开展,才应该由读者自己承担水电的维修费用。吴先生告诉记者,只有自己亲身经历过才知道户外电缆的维修费用太高了,个人读者实在是难以承担 。他认为虽然该小区水电表的安装位置对比特殊,但应该按照实际现状特事特办,还是TMGM外汇平台应该以入户开展来划分界限,不应该以表前、表后来划分维修责任。

记者在该小区采访时了解到,近一年多时间还出现了多户因漏水引发的停水状况。据该小区物业张经理介绍,最早是业主王先生家里断水,自来水公司来了后,也是按照表前表后划分责任  ,王先生委托自来水公司找漏点、检查 、换管和施工 ,总共花了1.5万元。

后来 ,又出现了七八起漏水事故,但逐渐发现了规律 ,基本是车库地下的水管处容易发生难题,因此检查成本降低,但即使如此 ,也要花个七八千元。业主李先生告诉记者,他们家里水管出现难题的地方在楼外20多米的地下 ,他花了3000多元维修。李先生质疑  :“买房的时候,没人告知水表后到家里这段的产权归属我们,这段水管质量 、安装从来也不知情。”

物业:不知道有水电表前表后责任之分

承担该小区的中海物业总经理李先生在接受《中国支出者报》记者采访时介绍说 ,目前该小区水管坏的有8家 ,都是自己掏钱维修的 ,有一李姓读者坏了三次,维修费用至少花了七八千元,最高的一家花了1.5万元左右 。

该主管人说:“小区电路难题最近刚刚出现 ,我们担心这种现状越来越多,小区内联排别墅的水表、电表 ,分别集中在每排别墅的两端 ,距住户家中的距离少则20米 ,最远的近200米左右 。”

“业主来找物业  ,问户外的水管和电缆坏了怎么办,我们也没有办法。”该主管人告诉记者 ,该小区是2005年交盘的,之前物业费是每平方米2.5元,现在虽然涨到了3.75元,但也承担不了这些户外水管和电缆的维修施工等高额费用。“我们也不收水费 、电费,因此 ,我认为物业不应该承担读者的这块费用。”

政府电网大连中山供电公司 :按照规则划定责任分界点  ,只管表前不管表后

政府电网大连中山区供电公司有关工作告诉记者 ,他们是按照《供电营业规则2011》第四十七条落实的  。记者经查询该条例发现 ,供电设施的运行保养运维规模 ,按产权归属确定 ,即电表前归属政府电网大连供电公司  ,电表后,不管到读者家多远距离,都应该读者主管。

自来水集团维修站  :按照规则和营业部要求维修,正常只主管表前

大连自来水集团主管该小区维修站的主管人告诉《中国支出者报》记者 ,他们对该小区的现状都了解 ,但按照条例,他们只主管表前,像表后到入户家较远这种现状 ,如果出现漏点,他们会尽量帮助读者检修,但费用承担只能按照规则 ,或者根据大连自来水集团营业部的要求来实行。

记者又致电大连自来水集团营业部 ,向有关工作人员陈述了该小区的现状 ,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会研究一下再给记者答复 ,但截至记者发稿时 ,并没有收到大连自来水集团营业部的回复。

法律学者 :提议作出相应变更

东北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王岩在接受《中国支出者报》采访时表示 ,供电、供水 、供气 、供热等公司为公用公司 ,属于自然垄断领域 。公用公司供给的产品、服务为公众日常所需 ,没有充裕的替代选择 ,需求弹性很小。而且供给的产品或者服务又是关乎民生和百姓日常必需的,一旦出现难题便会引起百姓生活的不方便和社会恐慌 。因此有关法律法规对于公用公司供给服务有一定的要求,禁止其利用不可替代的优势地位 ,对读者附加不合理的交易条件 。并且,公用公司供给服务要遵循普遍服务、费用管束 、根本设施保养等制度。

上述事情中涉及的供水 、供电线路等根本设施是公用公司供给服务的必要前提 ,公用公司应当本着方便支出者的原则实行监督运维,尽到维修服务的责任和义务 ,及时检查 ,尽早发现难题,避免因为线路难题作用支出者接受公共服务 。当然  ,维修的费用按照法律条例应当由产权人承担。但线路的产权人属于读者或者支出者的条例不尽合理,也不尽公平。如果有关部门的法规条例了线路的产权归属,提议作出相应变更。在没有变更之前 ,公用公司应当清晰告知读者 ,避免此类纠纷的发生。

责任归纳:27

分享到:

相关推荐